浏览次数:3910 作者: 小柯 信息来源:省林业厅 发布时间:2017-08-30 |
陕西省林业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通知
陕林策发〔2017〕138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杨凌示范区林业局,韩城市农林局,省直管县林业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秦岭国家植物园、厅直属各单位:
为推进林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奖励在我省林业科技进步和林业科技成果推广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人员和单位,我厅将于2017年7月下旬进行2017年度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林业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推广奖的项目,应符合《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已通过验收或者结题,并取得鉴定或评审证书,完成成果登记。
二、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顺序,应与鉴定证书或者评审证书一致。
三、已获同级科技奖,如各市科技奖、国家林业局“三北局”、杨凌示范区奖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四、申报省林业科技进步奖和技术推广奖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按类别填写“陕西省林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表”或“陕西省林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表”,申报材料一式15份,其中含附件的全套材料3份(一份原件)。相关申请表格在省林业厅网站(http://www.snly.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五、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胶装成册,不得加装封面。请于2017年7月1 5 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林业厅法规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张斌
电 话:(029)88652023
邮 箱:122208563@qq.com
陕西省林业厅
2017年6月15日